你能想象,一個22歲身高170厘米的女性只有60斤嗎?
被虐待致死的山東女孩方洋洋,死前就只有60斤。
因為長期營養不良,她的身體骨瘦如柴,全身因為被凌虐而傷痕累累,連頭發都被剪得稀碎。
而就在兩年前她剛剛結婚時,在村里人眼里還是一個白凈高挑、懂事又禮貌的好姑娘。
到底發生了什么?
誰把一個原本年輕健康的姑娘虐待成這樣的?
看完了這個駭人聽聞的故事,你一定會對底層女性的命運感到心驚。
2016年,19歲的方洋洋經人介紹說媒,認識了26歲的男子張丙。當年年底,兩個人就舉辦了婚禮。
但這樁婚姻的基礎說到底不是愛情,而是將就:
方洋洋雖然高挑白凈、有禮貌、能自理生活,但因母親有一點精神問題,她的智力也有點發育遲緩。
張丙家境貧寒,折騰到26歲“大齡”才結婚也是因為沒錢,這次為了娶媳婦借了10多萬外債。
婚后,方洋洋和張丙及其父母住在一起。因為遲遲沒有懷孕,激起了公婆嚴重的不滿。
他們帶方洋洋去醫院,還四處打聽,斷定方洋洋是因為之前流過產才導致不孕的。
2018年2月11日,這是方洋洋最后一次回娘家。
當時張丙父母以方洋洋智力有問題為理由,要求退還全部彩禮。但方洋洋的父母沒有同意,兩家不歡而散。
他們一家人娶方洋洋,本來就是在買一個生育工具。
花了大錢,買來了卻不能生,他們就要把所有不滿發泄到方洋洋身上。
所以,這次事件之后,張丙和父母就開始了對方洋洋的虐待:
他們常常以她懶、不干活為借口,扇她巴掌;
把她推出去罰站、挨餓、挨凍,一天最多吃兩次飯;
三人有時候會一起上陣,用木棍打她,把她臉抓傷,把耳朵打出血...
就這樣,短短半年里,原本身高170的方洋洋體重從160多斤,暴瘦到60多斤。
一開始她還會反抗,到后面直接被打怕了,只會求饒說“別打我,我聽話了”...
方洋洋的娘家人一直想救她出去的。
2018年7月,方洋洋的父親病重,方洋洋的表哥們想要接方洋洋回去看父親最后一眼。
但張丙家攔著方洋洋不讓其回家,每次表哥們上門接人,都會鬧到叫警察來。
可是報警也沒有,他們說這是家務事,管不了。
于是,一直到方洋洋父親去世后,張家都沒讓方洋洋回家發喪。
囚禁在繼續,虐待也在繼續。
根據法院的判決書顯示,2018年11月18日,也就是方洋洋去世當天,方洋洋就被公婆和丈夫輪番抽打了三次:
公公將其拖倒,她身上多處受傷,中午沒有被允許吃飯。
下午,喝了酒的公公抽打了方洋洋,還故意把她的頭發剪了。
晚上,
張丙發現方洋洋一直喊冷,兩眼發直、喘粗氣。
劉蘭英和兒子覺得不對勁打了120,但為時已晚。救護車來的時候,方洋洋已經不行了。
根據法醫鑒定,方洋洋是在營養不良的基礎上,受到多次鈍性外力作用,導致全身大面積軟組織挫傷死亡。
也就是說,她是被張家人,一頓頓餓、一頓頓打,活活地虐待死的。
死在婚后第三年,一個臨近春節、冰冷絕望的冬天。
檢方深入調查后,方洋洋被虐待的細節才一點點暴露。
在審問中,劉蘭英說張吉林喝醉了就喜歡打方洋洋發泄情緒,每次下手都不輕。
張吉林則指責劉蘭英才是打方洋洋最多的人,家里閨女都知道。
施暴時窮兇極惡,被追責時又互相推卸責任,真是可惡又可悲。
今年一月,法院一審判決:
三人虐待罪成立,張吉林和劉蘭英被判處2-3年有期徒刑;而張丙則只被判緩刑三年。
這個結果公開后,不僅讓方洋洋的家人們無法接受,也讓關注此案的網友們憤懣不已:
一條鮮活的生命,活生生地被虐待致死了,兇手們卻因為是她的丈夫、公婆,就能被輕判?
從這個判決看,家不就成了暴力和虐待的免死金牌?
好在經過方家人的上述,此案已經被撤銷原判決,發回重審。
在對施暴者感到憤怒的同時,許多人也為方洋洋曾經的求助無門感到心痛。
這讓我想到了被前夫活活燒死的藏族姑娘拉姆:
她曾經在網上曬過自己的離婚證,認為自己總算是安全了。
可是,離婚證并沒有能夠保住她的性命:
她和她的家人一再遭前夫威脅、施暴,多次報警也未能將前夫限制住。
最終悲劇發生,美麗的拉姆被燒傷后在極端痛苦的狀態下死去。
許多家暴案件發生后,總有一種聲音是在埋怨受害者:
“早和你說了家暴只有0和無數次”
“你為什么不逃跑?”
“你為什么不反抗?”
“為什么還不和他離婚?”
這一類說法,都是在假設家暴受害者本身有逃離家暴的能力。
但事實上,許多受害者就和方洋洋、拉姆一樣:
她們不是沒逃過,而是逃不出去;
她們不是不反抗,而是每次反抗后都會遭到更狠毒的報復;
她們不是沒有試圖拿起法律武器保護自己,但到頭來還是沒逃過惡魔的毒手!
她們需要的不是外界的勸告,而是切實有力的幫助。
比如支持家暴受害者申請人身保護令、在她們求助的時候不以“家務事”為由袖手旁觀、對施暴者進行法律嚴懲!
動員社會的力量,
不要再讓“家”成為虐待、暴力乃至謀殺的免罪金牌!
但是,知易行難!
或許在網絡上,人們反對家暴的意識已經加強了。
但在網絡無法輻射的社會底層,還有很多女人正在遭受非人的對待,而周圍的人也習以為常。
如全國婦聯曾經的一項調查表明,
全國2.7億個家庭中約有30%的已婚婦女曾遭受過家暴;(約8100萬女人)
而我國女性受害者普遍擔心家丑外揚,僅9.5%受害者選擇報警求助;
57.51%的人仍認為家暴只是家務事。
女子枯瘦如柴,陰暗的房間里地上全是便溺物。
而她被這樣囚禁長達十年,還給男子生了三個孩子。
男子以她有精神病’為由,每次出門前都用木棍把門抵住,“怕她跑了”。
而此男子十多年前曾經殺死了自己母親,因為他本人也是精神殘疾,所以沒有負刑責。
貧窮、沒有社會關系、精神障礙...這個本身就是底層弱勢群體的男人,卻在過去十年里繼續壓榨剝削著另一個女人。
這就是讓人絕望的
現實:父權社會中,一個男人無論多無能,都可以通過婚姻制度去支配另一個女人。
能用彩禮買就用彩禮買,實在沒錢買了,還可以去強拐、囚禁。
讓女人為自己生孩子、干活、養老,成為自己的專屬奴隸。
一旦奴隸不聽話了,沒有生育價值了,干活不利索了,就可以任意打罵虐待。
就像方洋洋公婆曾經說的那樣:“花了大價錢娶她回來,她不能生育這件事讓人非常氣憤”。
習慣了這套文化的人,就算看到奴隸被虐待,也只能聳聳肩表示:我們也沒辦法啊,他們已經結婚了!
所以,底層的底層,還是女人。
因為愛而結婚,夫妻倆互相珍惜愛慕,對于現代都市的人來說或許是基本原則,但對窮困的社會底層而言,卻是一種奢望。
所以,生活在幸福婚姻中的人們,千萬不要以己度人。
尤其是在消費主義盛行的當下,商家們炒作一個個的“女王節”,仿佛女人都有能力去消費、去支配、去享受生活。
但實際上,放眼廣大的社會底層和窮苦的農村地帶,女性依然在重復著昨天的故事。
對她們而言,愛情和自由都太遠。
光是要在遭遇家暴后要能成功逃離,都需要巨大的勇氣和運氣了。
更不用說不再忍受無愛的婚姻,去為自己好好生活!
但愿我們的關注,能夠為死去的方洋洋討回公道。
但愿我們社會力量能夠匯聚在一起,讓未來不再有的“拉姆”的悲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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