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合肥市市場監管局等12個部門共同制定印發《合肥市校外培訓廣告管控工作方案》(以下簡稱《方案》),進一步加強對校外培訓廣告的監管。
《方案》要求,不區分學科類、非學科類,確保做到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不刊登、不播發面向中小學(含幼兒園)的校外培訓廣告。同時將集中時間、集中力量對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以及公共場所、居民區等線上線下空間校外培訓廣告開展全面排查,清理存量、杜絕增量。
《方案》明確,各部門依據職責分工,組織主流媒體及其新媒體、網絡平臺企業、戶外廣告位經營管理單位等相關市場主體開展自查整改,全面梳理在播、在刊廣告,發現校外培訓廣告立即停止刊播。對于未按要求停止刊播的,由有關部門依法依規追究相關單位和人員責任;廣告內容虛假違法且未按期自行整改的,依法從重處罰。
我市將暢通舉報投訴途徑,加大線索梳理和廣告監測力度,及時發現、制止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行為。結合屬地實際,對轄區內重點媒體、網絡平臺企業、主要校外培訓機構以及廣告經營、制作企業開展聯合約談。依法從嚴查處利用節(欄)目、“軟文”等方式變相發布校外培訓廣告的行為,對于夸大培訓效果、誤導公眾教育觀念、制造焦慮的虛假違法校外培訓廣告依法從重處罰。適時組織聯合執法行動,嚴厲查處發布或變相發布廣告的行為,適時曝光典型違法違規案例,形成高壓態勢和有效震懾。
此外,我市還將強化廣告管控與校外培訓機構審批管理的協同,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行業主管部門對其相關資質管理的重要內容;強化廣告管控與媒體管理的協同,將校外培訓廣告管控納入報紙、期刊、廣播、電視等傳統媒體行業管理及互聯網信息管理的重點內容;強化國有企業等單位所屬廣告牌和廣告位的管控,杜絕鐵路、地鐵、公交車、國有廠礦單位以及公交站臺所屬廣告牌廣告位刊發校外培訓廣告;發揮社會共治效果,支持基層網格化管理,加大排查力度,及時發現和制止利用居民小區門禁、道閘、樓宇電梯、公示欄等發布校外培訓廣告行為。
據統計,自“雙減”實施以來,市市場監管部門切實加大校外培訓虛假違法廣告查處力度,截至目前,共查處校外培訓廣告違法案件62件,罰沒款78.33萬元。(記者 方娟 柴建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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