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有蟲眼、不好看就要扔掉?5月11日,桂林市市場監管局向一所中學食堂發出《責令改正通知書》,并對當事人進行約談。記者獲悉,這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反食品浪費法》實施以來,廣西向浪費食物的商家發出的首張“罰單”。
據悉,這張罰單是廣西壯族自治區桂林市市場監管局在“杜絕食品浪費,保障食品安全”專項行動中開出的。執法人員在檢查學校食堂過程中發現,部分中小學存在不同程度的食品浪費現象。“蔬菜菜葉有蟲眼或稍微泛黃,能吃卻全被當垃圾扔掉。”執法人員說,桂林某中學食堂存在蔬菜過度挑選問題,許多不需要丟棄的瑕疵食品原料一律丟棄處理。
這張罰單是向“舌尖上的浪費”亮劍,令人拍手叫好!也有人為之抱不平說,蔬菜菜葉有蟲眼被扔掉,這是為食品質量把關。質量把關與浪費不能劃等號。日前,南京一面包店報廢“不好看”面包,南京有關部門向浪費食物的商家發出的第一份《責令改正通知書》,并開展了首次約談,在社會引起極大反響。
統計數據顯示,我國每年浪費的食物幾乎相當于兩億人口一年的口糧;估算全國每年浪費食物總量折合糧食約500億公斤,相當于全國糧食總產量的十分之一,糧食損失浪費量約為1333萬公頃耕地的產量。我國每年餐桌浪費食物價值高達2000億元。還有一項調查表明,武漢某大學食堂倒掉的飯菜占學生購買飯菜總量的28.3%。成由勤儉敗由奢,浪費食物不但造成了巨大的經濟浪費,而且處理食品垃圾所釋放出的甲烷會產生溫室效應,也嚴重破壞了自然環境。
一直以來,由于浪費不犯法,即使是受到譴責,也沒人理會,這就導致浪費現象的惡性循環。筆者以為,如今有了《反食品浪費法》的“尚方寶劍”,可以名正言順地向食物浪費說“不”了。一方面在全社會要大力提倡“節約光榮,浪費可恥”的社會氛圍,珍惜“盤中餐”,念好“節約經”,使人們自覺養成節約的良好習慣;另一方面依法向“舌尖上的浪費”說“不”,對于食物浪費實行“零容忍”,應按照《反食品浪費法》,對于浪費食物行為依法予以處罰。(□吳 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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